1、把柄

emsp;秦韫之已经很努力在做了。

  两人来到操场,他不去看方宁鼓着脸颊吃汉堡的样子,垂眼从他口袋里拿出手机。

  正打开软件,听见方宁问他:“你不是说要去吃饭吗?”

  “跑完再吃。”

  方宁不去食堂,秦韫之也懒得吃。

  先帮他跑完再说。

  秦韫之:“走了。”

  方宁嘴里咬着汉堡,没空说话,点了两下脑袋。

  下午六点半,正是吃饭的时间,操场上都没有几个人。方宁吃着自己的汉堡,看秦韫之帮他跑一千米。

  秦韫之好像真的和他不一样。

  修长挺拔的身形,气质内敛安静,就算穿着五十块一整套的休闲装也很好看。

  所以才没有人在背后说他。

  跑步时,秦韫之将卫衣的袖子往上挽了挽,露出一截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,上面青筋微微凸显。

  方宁看了一会儿,默默移开了视线。

  哼,有什么大不了的。

  那是他不想练,他要是想练的话,分分钟甩秦韫之半条街。

  这么想着,方宁也撸起了自己的袖子,攥紧拳头,努力想要凸显出青筋和肌肉——

  “方宁?”

  身后忽然传来声音,方宁愣了一下,转头。

  两人目光对视,对方眼眸一亮,看见真是方宁后显然非常开心。

  可方宁却顿时垮下了脸,就连嘴角都耷拉下来了。

  对方没有察觉到,轻咳了一声后,取下额上发带,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跟他打招呼:“这么巧。”

  实际上,漆黑的眼珠子一直黏在他的脸上。

  方宁不喜欢他,悄悄往旁边挪了挪,和他拉开距离。

  男生:“?”

  “干嘛啊。”这个小动作他发现了,顿时不爽。

  听着他沉下来的嗓音,方宁立马摆手:“没有,没有。”

  方宁不喜欢宋翊扬,但是有点怕他。

  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,宋翊扬是s大有名的傻逼富二代。

  (傻逼两个字是方宁偷偷加的。)

  “……”

  确实就是啊。

  有钱了不起啊。

  方宁最讨厌的就是有钱……人。

  他很讨厌宋翊扬。

  大一的时候,他刚从老家考到s市,看什么都新鲜。

  宋翊扬是篮球社的,方宁去看过几次比赛,因为学姐的原因,和他认识了。

  当时宋翊扬人挺好,虽然说话不好听脾气也很怪,但他给自己吃从来没有见过的零食,方宁很感谢他,还礼尚往来地在他打篮球的时候买了一瓶水过去。

  可是第二天就听见他和别人说自己是土包子。

  宋翊扬说他长得就那样。

  虽然确实挺可爱的,但气质太土了,说他是土包子。

  那不屑一顾的神情,方宁至今都记得。

  更记得是,他从来没有这么说过秦韫之。

  明明秦韫之和他是一个地方来的。

  他和秦韫之说话的时候就很正常。

  讨厌死了。

  但方宁又不敢挂脸太明显。

  宋翊扬脸皮好厚,都看不出自己不想跟他说话吗?像个聒噪的鹦鹉一样,在他耳边叽里咕噜,烦死了。

  方宁掰着自己的手指,嗫嚅着嘴唇,有一搭没一搭,回答他的话。

  宋翊扬单方面和他聊了三分钟。

  三分钟之后,秦韫之回来了。

  他跑完回来,看见方宁旁边坐着的人,脚步顿了一下,然后将手机还给方宁。

  方宁接过来,拍照打卡,收起手机,起身走到秦韫之的身后。

  还没等他对宋翊扬说出自己要走了,宋翊扬看着他们的动作,扬了扬眉:“代跑啊。”

  简单的三个字,让方宁瞬间脸色变白。

  代跑是违规的,如果宋翊扬举报他——

  “干嘛不找我给你跑。”宋翊扬不满,但极力推销自己:“我跑一千米不到三分钟。”

  两分55秒也是不到三分钟,总不能被秦韫之比下去了。

  宋翊扬眼神狂热地看着他:“你这周跑完了吗?剩下的我可以帮你跑。”

  “……跑完了。”方宁不想理他,把自己藏在秦韫之身后,抿着唇转头。

  白皙的一截颈侧映在宋翊扬的眼中,看得宋翊扬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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